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,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,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,贯彻落实《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,现决定开展2020-2021学年校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学生社团应有明确的指导老师(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)、挂靠(指导)单位(与社团业务相关),否则不予开展换届、注册等工作。
作为学生社团负责人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;
2.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;
3.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%以内,且无重修科目;
4.思想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主要负责人(会长)应为中共党员;
5.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素质。
二、换届流程
1.各学生社团应首先完成社团成员登记,填写成员信息表(附件1),做好换届相关准备;
2.负责人候选人应事先征得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同意,在指导老师、挂靠(指导)单位的指导下,经充分酝酿、提名推荐产生,名单报校团委复核备案;
3.各学生社团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换届情况备案表(附件2)和负责人竞聘报名表(附件3);
4.校团委将统一组织负责人候选人参加社团规章制度考试,考试90分为合格,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竞聘;
5.校团委将根据各社团材料提交情况,结合工作实际,分批分次开展换届工作。各社团应在校团委统一组织下,根据通知要求,召开会员大会,有序开展换届工作。
三、材料提交
申请开展换届工作的社团可于9月30日17:00前提交《集美大学学生社团成员信息表》(附件1)、《集美大学学生社团换届情况备案表》(附件2)、《集美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竞聘报名表》(附件3)纸质版签章后交至尚大楼1215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slh11@163.com。
各学院可参照以上通知内容开展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工作。
咨询电话:15940072959(王雪肤)
共青团集美大学委员会
2020年9月22日